江北新区分局、各派出生态环境局,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总要求,加快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激励企业提升治理水平,现将《南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市级资金奖补方案(试行)》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市级资金奖补方案(试行)》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南京市财政局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刘传,83630811;市财政局葛锋,51808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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