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东海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并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文件规定了东花9号花生生产的产地要求、生育期、产量指标、播种、田间管理、病虫草害防治、收获和生产记录等生产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连云港地区东花9号花生的绿色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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