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我部研究起草了《关于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2019年9月20日前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 白璐 蒋松华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 编:100035 电 话:(010)66556421 传 真:(010)66556428 邮 箱:mee.permit@mee.gov.cn 附件:1.《关于规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排污许可登记表(样表) 3.排污许可(延续、变更)登记回执(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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