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通信终端电磁辐射暴露限值

Limits for human exposure to electromagnetic fields emitted by mobile communication termin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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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技术规范
文件编号 GB21288-2022
发布日期 2022-12-29
实施日期 2024-01-01
起草单位 1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21288-2007《移动电话电磁辐射局部暴露限值》,与GB21288--200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文件名称由“移动电话电磁辐射局部暴露限值”更改为“移动通信终端电磁辐射暴露限值”;
-更改了适用范围,从靠近头部使用的移动电话扩展为工作在100 kHz~300 GHz以内、使用时靠近人体20 cm以内的移动通信终端设备,如移动电话、无绳集团电话、卫星移动终端、可穿戴设备、便携式移动终端等(见第1章);
-增加了职业暴露的定义(见3.2);
增加了吸收功率密度的定义(见3.5);
-增加了不同频率,不同人体部位适用的暴露限值(见第5章);
-更改了产品说明书中标识内容,并增加了产品说明书的注释(见第6章,2007年版的第4章)。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7年首次发布为GB 21288- 2007;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接入公用电信网的移动通信终端的电磁辐射暴露限值。
本文件适用于工作在100 kHz~300 GHz以内,使用时靠近人体20 em以内的移动通信终端设备。
注:本文件所涉及的移动通信终端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移动电话、无绳集团电话、卫星移动终端、可穿戴设备、便携移动终端等。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GB 21288-2022移动通信终端电磁辐射暴露限值.pdf 【0.46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国家标准概览:GB21288—2022《移动通信终端电磁辐射暴露限值》
标准概述
代替版本GB21288—2007(首次修订)
适用范围
工作频率100kHz~300GHz
适用设备靠近人体20cm以内的移动通信终端(如手机、可穿戴设备、卫星终端等)。
核心目标规范移动通信终端的电磁辐射限值,保护公众健康。
主要更新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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