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生态环境局: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6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省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经厅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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