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
发布日期
2020-11-27
实施日期
2020-11-27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浙江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2010年11月25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11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0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原文附件
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pdf
【0.47 M】
下载
|
查看
相关推荐
-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1号 (匹配度 0.797)
- 浙江省城市景观风貌条例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5) (匹配度 0.726)
- 浙江省水资源条例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0号 (匹配度 0.721)
猜你喜欢
-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和常见问题解答 环办环评[2020]33号
-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549-2016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2004
-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 GB15618-2018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