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环评“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4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经2021年第1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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