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咸宁市人民政府提出。 本标准由咸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咸宁市旅游局、咸宁市地热水管理站、咸宁市地震局、三江森林温泉度假分公司、咸宁市温泉谷酒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旅赤壁景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佑赤壁温泉度假区)、湖北省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泽辉、祝琼妮、陈双银、杭莺、刘秋芬、丁列宾、陈琼、陈和平、何裕琪、郑新权、程杨李。
本标准规定了咸宁沐浴温泉水质标准的术语和定义、水质要求及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咸宁市境内公共场所室内外沐浴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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