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γ射线移动探伤作业辐射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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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浙环发[2022]30号
发布日期 2022-12-30
实施日期 2023-02-03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浙江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设区市、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浙江省γ射线移动探伤作业的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的管理,有效防范γ射线移动探伤作业环境风险,保障人员健康和安全,我厅制定了《浙江省γ射线移动探伤作业辐射安全管理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2月30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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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γ射线移动探伤作业辐射安全管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1. 适用范围适用于浙江省境内所有γ射线移动探伤作业活动。
2. 职责分工
作业单位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生态环境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3. 管理体系
设立分级负责的辐射安全管理体系
明确法定代表人、辐射安全负责人等岗位职责;
相关人员需通过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考核
4.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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