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林芝市质量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西南政法大学、林芝市质量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鲜林霏、邓杏娟、次仁卓嘎、辛双阳、龙莎莎、洛桑卓玛、何天文、罗笑娟、买秀兰、赵明、叶国林
本规范规定了实验室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的基本要求、有机溶剂使用及操作规范、有机废气收集及净化等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使用有机溶剂的实验室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的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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