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防汛隐患排查治理及水毁工程修复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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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0-10-30
实施日期 2020-10-30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北京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委、办、局,各相关单位:
《北京市防汛隐患排查治理及水毁工程修复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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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北京市防汛隐患排查治理及水毁工程修复办法(试行).pdf 【0.33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北京市防汛隐患排查治理及水毁工程修复办法(试行)概览
目的与依据
旨在规范防汛隐患排查及水毁修复工作,减少洪涝灾害损失。依据《防洪法》《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相关预案制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防汛隐患排查治理及水毁工程修复。
工作原则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属地政府主导,分级分部门负责,产权及管理单位主责。
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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