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防治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完善环保技术工作体系,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以当前技术发展和应用状况为依据,可作为浙江省VOCs工业废气治理设施废气旁路管理的参考技术资料。 本指南由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制定。 本指南起草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杭州碧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本指南适用于挥发性有机物工业废气治理设施废气旁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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