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5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1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1月30日
暂无相关说明
0/150
微信扫一扫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