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 无人机采样技术规程

浏览次数:451
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地方标准
文件编号 DB4112/T309-2022
发布日期 2022-12-18
实施日期 2023-01-18
适用区域 河南省三门峡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三门峡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曼铝业(三门峡)有限公司、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水环境勘测设计公司、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义马分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进行水质采样的系统组成、采样流程、管理及维护、突发事件处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评价河流、湖泊、水库和渠道等开阔水体的水质时样品的采集,包括地表水、污水。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水质 无人机采样技术规程(DB4112_T309-2022).pdf 【1.17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三门峡市水质无人机采样技术规程概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DB 4112/T 309—2022
发布单位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范围河流、湖泊、水库和渠道等开阔水体的水质采样(地表水、污水)
核心内容
系统要求
系统组成无人机、地面控制单元、采水单元
无人机性能需具备悬停、自主规划航路、避障功能,抗风等级≥4级,需登记标志
采水单元需具备定深功能,采样瓶由惰性材料制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猜你喜欢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828-2017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 GB18918-2002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836-2017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术语
收起
  • 无人机
  • 采水单元
  • 载荷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引用文件
收起
  • HJ630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
  • HJ91.1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 HJ9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