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三门峡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曼铝业(三门峡)有限公司、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水环境勘测设计公司、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义马分局。
本文件规定了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进行水质采样的系统组成、采样流程、管理及维护、突发事件处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评价河流、湖泊、水库和渠道等开阔水体的水质时样品的采集,包括地表水、污水。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