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同意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的第七批深圳市文物保护单位(共5处),现予公布。 各区政府(新区、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和各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 附件:第七批深圳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共5处)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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