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浏览次数:1,099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
发布日期 2013-07-10
实施日期 2013-07-10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6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 杨栋梁
2013年7月10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pdf 【0.36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概览:《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核心主题
规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强化安全管理,预防事故。
•••
关键信息
1. 适用范围
未确定危险特性的化学品(含单质、化合物及混合物)。
三类必须鉴定的化学品含危险组分但整体未确定的、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年产量/使用量超1吨的科研用途化学品。
2. 职责分工
国家安监总局指导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部令第16号 (匹配度 0.631)
  •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总纲 (匹配度 0.630)
  •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土壤与地下水 环办法规[2018]46号-2018 (匹配度 0.627)
猜你喜欢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2004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 关于启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0]711号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2.4-2009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