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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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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概览
一、总则
• 目的: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保护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
• 适用范围:自治区内由内燃机驱动的机动车(不含铁路机车和拖拉机)。
• 职责分工:
• 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协调其他部门(公安、交通、质监等)。
• 县级以上政府需制定防治政策,推广清洁能源,改善交通状况。
二、排气污染预防
• 排放标准: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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