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住宅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天津建科建筑节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天津城建大学、天津市建筑节能推广培训中心、歌山建设集团、中新天津生态城环境与绿色建筑实验中心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李胜英、柴光宇、李莹、汪磊磊、孟子健、郭春梅、孙金磊、郑少波、于宁、王宇、伍海燕、陈丹、王茂智、王磊、高健。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的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和审计报告编写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地区公共机构的能源审计工作,其他用能单位的能源审计工作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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