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 经对郑州、开封、新乡、焦作、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黄河下游“十四五”防洪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进行审核,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提出如下意见:
暂无相关说明
0/150
微信扫一扫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