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湖州市水利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州市水文中心、安吉县水文站、长兴县水文站、德清县水文站。
本文件规定了水文监测组织管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要求、资料管理、信息管理、考核与改进的相关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水文监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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