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772(公路劳动定员》分为两部分: -第1部分:术语; -第2部分;定员。 本部分为JT/T772的第2部分。 本部分由交通运输部人劳司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交通厅、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苏永强、侯一方、杨世瀛、郑建辉、于昌宏、石洪波。
JT/T 772的本部分规定了公路管养、车辆通行费收费及服务区等专业机构生产、管理和服务的单项定员及全部定员的计算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公路管养、车辆通行费收费及服务区等的劳动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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