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为规范本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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