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贵州省生态环境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的公告

浏览次数:232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4-06-26
实施日期 2024-06-26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贵州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深入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精神,推动我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全面提升,全面推行柔性执法,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了《贵州省生态环境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现予以公开。
附件 贵州省生态环境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doc
2024年6月26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贵州省生态环境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pdf 【0.38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贵州省生态环境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是一份旨在规范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处罚的文件,它明确了在不同情况下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原则和标准。以下是对该文件的详细分析:
、不予处罚清单
1. 未批先建未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企业自行关停或停止建设、生产的。
2. 环境影响登记表未备案主动关闭或停止建设、拆除设备或恢复原状,危害后果轻微。
3. 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未提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4. 环境保护设施未落实在责令改正期限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等五厅局关于统筹加强“油、路、车”污染治理的通知 黔环气[2021]7号 (匹配度 0.753)
  • 贵州省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 黔环综合[2022]64号 (匹配度 0.743)
  • 贵州省干旱标准 DB52/T1030-2015 (匹配度 0.716)
猜你喜欢
  • 《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及修改单 HJ482-2009
  •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836-2017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广告资讯
评论 1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