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于2017年9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旨在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共六章四十三条,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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