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8)

浏览次数:332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17-09-29
实施日期 2018-01-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内蒙古自治区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于2017年9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旨在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共六章四十三条,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8).pdf 【0.15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8)概览
核心内容
立法目的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可持续发展
适用范围自治区内集中式供水的地表水和地下水源保护管理
关键制度
1. 保护区制度
分为一级、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需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
一级保护区实行封闭式管理
2. 禁止性规定
准保护区禁止新建重污染项目、矿产开采、倾倒废弃物等
二级保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匹配度 0.915)
  • 内蒙古自治区珍稀林木保护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 (匹配度 0.803)
  • 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胡杨林保护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1) (匹配度 0.794)
猜你喜欢
  • 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3-2009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无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