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江江苏水域禁止采砂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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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苏政发[2019]49号
发布日期 2019-07-27
实施日期 2019-07-27
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江苏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0号)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长江江苏水域严禁非法采砂的决定》等规定,现就长江江苏水域禁止采砂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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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江苏省长江水域禁止采砂通告概览
核心内容
1. 全面禁采
长江江苏水域全面禁止采砂(除特定工程疏浚,如堤防整修、航道整治等)。
生效时间通告发布后 30 日起
2. 采砂船舶管理
非许可采砂船舶需驶离江苏水域,或停泊至政府指定区域。
违规者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3. 执法重点
无证船舶严查缺少检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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