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改善环境质量,防治环境污染,推动汽车工业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我部组织开展了《汽车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的编制工作。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印送给你们,请研提意见,并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科技与财务司,意见电子版反馈联系人邮箱。标准相关资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 刘勇华 电话:(010)65645390 传真:(010)65645400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电子邮箱:fanly@scut.edu.cn 附件:1.汽车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2.《汽车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6月10日
本标准提出了汽车工业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可作为汽车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本标准不适用于汽车工业生产中铸造、电镀工序的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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