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环保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75)归口。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浙江大学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 、江苏新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 、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高翔 、王乐乐 、林翎 、吴学成 、黄进 、朱跃 、顾建清 、朱廷钰 、郑成航 、易斌 、燕中凯 、付智明 、张涌新 、薛志刚 、岳涛 、李玉然 、刘英华 、程俊峰 。
本标准规定了燃煤烟气脱硝装备运行效果评价的术语和定义,总则、评价要求、评价方法和评价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燃煤电站锅炉烟气选择性催化还原(S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SNCR-SCR脱硝装备运行效果的评价。其他领域烟气脱硝装备运行效果评价可参照执行。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