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6日
暂无相关说明
0/150
微信扫一扫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