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委员会实验室认可分技术委员会(SAC/TC261/SC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给出了实验室对化学分析方法进行方法确认和方法验证一般性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实验室对非标准方法、实验室制定的方法,超出其预定范围使用的标准方法、扩充和修改过的标准方法的方法确认,以及实验室对新引入标准方法正式使用前的方法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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