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灭火救援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10)归口。 本文件负责起草单位: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红伟、赵洋、李向欣、任少云、吴立志、李明、王贺明、柴昆皓、岳欢然、王士军、王长江。
本文件规定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常用标号及标绘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常用标号标绘作业及其相关图形系统的开发与应用。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其他专业救援队伍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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