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编写。 本标准由大理州苍山保护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理州苍山保护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滨、赵灿军。
本标准规定了苍山保护区界限范围内林窗地的术语定义、原则、实施、验收、成果提交、预决算、档案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苍山林窗地修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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