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指南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emergency monitoring in abrupt environmental accid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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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地方标准
文件编号 DB37/T3599-2019
发布日期 2019-07-23
实施日期 2019-08-23
适用区域 山东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强、朱晨、魏子勇、郑雁、王述伟、程磊、戴金平、冯德达、李恒庆、张存 良、高洁。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的响应启动、现场调查与污染物初步判别、编制监测方案、现 场采样与监测、编制监测报告、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应急监测终止、应急监测评估以及日常保障等技 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境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的应急监 测。
本标准不适用于辐射污染事件、海洋污染事件、地质环境突发事件、涉及军事设施污染事件、生物 和微生物污染事件等的应急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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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指南(DB37_T3599-2019).pdf 【0.35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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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指南(DB37_T3599•2019)》是山东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的技术要求,以有效应对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环境事件。该标准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监督实施,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为主要起草单位。
主要内容包括
1. 范围适用于山东省境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不包括辐射污染、海洋污染、地质环境突发事件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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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录A(规范性附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任务单
  • 附录B(规范性附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现场调查记录单
  • 附录C(资料性附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方案编制提纲
  • 附录D(资料性附录)常见污染物应急监测方法选用指南
  • 附录E(资料性附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报告编制提纲
  • 附录F(规范性附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评估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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