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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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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概览
核心目的
规范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作为中央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推动地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主要督察类型
• 例行督察:每届省委任期内对市(州)党委政府、省直部门及省管国企开展全覆盖督察。
• 专项督察:针对重点问题、整改任务或特定领域开展机动式督察。
组织机构
• 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领导,成员包括纪委、法院、生态环境厅等,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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