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大理州苍山保护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张滨、赵灿军、杨利春、董群。
本标准提供了苍山水资源保护管理标准体系的层次结构、标准明细和标准统计。 本标准用于指导苍山水资源保护管理标准的制修订与管理工作,服务于苍山水资源保护管理标准化工作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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