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城镇给水排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城市供排水水质监测中心、聊城水务水质检测有限公司、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水质检测中心、威海市水务水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泰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质检测中心、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福州监测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瑞宝、孙韶华、赵清华、何娟、张弘、崔占勇、赵绪军、徐志刚、李菁、卢逸、董雯、高东芳、王涛、武远、刘晓霞。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臭的嗅觉层次分析法(FPA)。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臭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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