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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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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概览
核心内容
• 适用范围:兰州市区、县(区)政府所在地及其他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 管理主体:市、县(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导,其他部门协同,实行统一领导与分级负责制。
• 基本原则:公众参与、社会监督,保障经费投入,推广先进技术。
关键规定
1. 市容管理
• 建(构)筑物、广告等需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定期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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