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附录A、B、C、D、E、F、G为规范性附录,附录H、I为资料性附录。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铜川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崔增林、贾学滨、薛戡、杜俊娥、邵利、高鹏、陈奇。 本文件由铜川市特种设备检验所负责解释。 本文件首次发布。 联系信息如下: 单位:铜川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电话: 091 9-3285330 地址:新区鸿基路1号1楼(原食药监大楼) 邮编: 727031
本文件规定了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的术语和定义、申请检验、检验前准备、检验、判定条件。 本文件适用于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铜川地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的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的定期(首次)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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