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要求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quality and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of public areas

浏览次数:629
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地方标准
文件编号 DB4403/T59-2020
发布日期 2020-04-10
实施日期 2020-05-01
适用区域 广东省深圳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ZJG 27-2008《深圳市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要求》,与SZJG 27-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环卫保洁作业的基本要求(见4.1.2、4.2.3);
——修改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等级(见5.1,2008年版5.1);
——修改了道路清扫的一般要求(见5.2.2,2008年版5.3.3);
——删除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中废物箱设置与清洗要求(2008年版5.4);
——修改了道路清扫其他设施的保洁要求(见5.5,2008年版5.6);
——修改了垃圾收集及垃圾运输要求(见第6章,2008年版第6章和第7章);
——修改了公共厕所管理要求(见第7章,2008年版第8章);
——增加了城中村环境卫生质量基本要求、城中村保洁分类、城中村清扫保洁作业规范和城中村垃圾收集作业规范(见9.1、9.2);
——修改了河道保洁要求(见第14.2.1,2008年版23.1)。
本标准由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邝龙桂、钟勇文、林隆健、黄丹、张建彬、叶琼龙、曾凤节、李春燕、观梦韵、马文琪、吴序一、林华清、刘国洲。
本标准于2008年12月首次发布,2020年4月第一次修订。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深圳市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的基本要求,包括城市道路、公共厕所、公共交通运营场所(含车站、港口、机场、口岸、地铁)、城中村、沿街门店(单位)、集贸市场、文体活动、购物场所、公园、旅游风景区、绿地、公路、高速公路、铁路沿线、水域、建筑工地、待建地、预留地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作业和管理。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DB4403_T59-2020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要求.pdf 【2.19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深圳市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标准概览
标准编号:DB4403/T 59—2020(替代SZJG 27•2008)
发布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范围:深圳市所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作业与管理,涵盖道路、公厕、交通场所、城中村等16类区域。
•••
核心内容
1. 基本要求
人员统一着装、安全警示装备,禁止离岗或无关行为。
作业避开高峰时段,快速路段禁止人工流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4) (匹配度 0.568)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要求 SZDB/Z83-2013 (匹配度 0.539)
  • 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质量规范 SZJG34-2011 (匹配度 0.539)
猜你喜欢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部令第15号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2.3-2018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无
  •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 GB15618-2018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术语
收起
  • 环卫作业
  • 普扫
  • 建筑废弃物(建筑垃圾)
  • 垃圾收集点
  • 城中村
  • 清运
  • 绿地
  • 公共区域
  • 集贸市场
  • 垃圾收集容器
  • 废弃物
  • 移动厕所
  • 保洁
  • 废弃物控制指标
  • 公共厕所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替代文件
收起
  • SZJG27-2008 深圳市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要求
引用文件
收起
  • CJ/T280 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
  • DB4403/T58-2020 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规范
  • GB20653 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