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办委局、各直属机构: 《永州市市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
暂无相关说明
0/150
微信扫一扫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