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的社会稳定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赣办字﹝2010﹞21号),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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