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浏览次数:355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德政字〔2020〕50号
发布日期 2020-12-31
实施日期 2020-12-31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山东省德州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pdf 【0.32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德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调整通告概览
核心目的: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
禁燃区分类
1. Ⅱ类禁燃区(较严):
• 禁止煤炭及其制品(部分锅炉除外)
• 禁止石油焦、原油、重油等高污染燃料
2. Ⅲ类禁燃区(严格):
• 全面禁止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
• 禁止非专用锅炉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
禁燃区范围
•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永政函[2020]30号 (匹配度 0.747)
  •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2020]第1号 (匹配度 0.744)
  • 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英德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英府[2020]12号 (匹配度 0.700)
猜你喜欢
  •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2004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 GB18918-2002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部令第15号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828-2017
广告资讯
评论 共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0
  • 收藏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