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

浏览次数:1,485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部令与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环土壤[2021]12号
发布日期 2021-01-29
实施日期 2021-05-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
为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的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生态环境部会同自然资源部制定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及时总结实施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建议意见,并反馈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自然资源部
2021年1月28日
(此件社会公开)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pdf 【0.13 M】 下载  |  查看
相关推荐
  • 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 环土壤[2021]13号 (匹配度 0.862)
  • 关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问题的答复 (匹配度 0.759)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 公告2022年第17号 (匹配度 0.739)
猜你喜欢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819-2017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 GB15618-2018
广告资讯
评论 2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