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北”工程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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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与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国办发〔2025〕32号
发布日期 2025-09-06
实施日期 2025-09-06
发布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修编后的《“三北”工程总体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25年9月6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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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北工程总体规划》的通知.pdf 【0.94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三北”工程总体规划》概览
一、背景与成就
1. 工程自1978年启动,已实施40多年,完成五期工程,治理荒漠化土地33.6万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提升至13.84%
2. 铸就"三北精神",成为全球生态治理典范
二、总体目标
1. 分三阶段八期实施(1978•2050年)
2.2050年目标:森林覆盖率达15.74%,林草覆盖率达43%,可治理沙化土地基本治理完成
三、四大战略分区
1. 东部丘陵平原区(8省271县):重点治理黑土流失、湿地萎缩
2. 北部风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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