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阜新市农业农村局提出。 本文件由阜新市农业衣村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波森特生态农场有限公司、辽宁省水稻研究所、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高等专科学校、阜新市气象局、阜新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阜新市农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第四地质大队有限公司、阜新农业学校、沈阳农业大学、辽宁省沙地治理与利用研究所、彰武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庆伟、商文奇、闫凤辉、何志明、马晓刚、王海新、黄艳霞、常敬华、刘明磊、白洪志、郑一强、焦峰、张思远、张铁男、赵光辉。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地址:阜新市海州区西环路77号,联系电话: 0418-2822337; 辽宁波森特生态农场有限公司地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王府镇辉彤村,联系电话: 0418-8118666. )
本文件规定了阜新行政区域内优质水稻产地环境条件要求及检测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阜新地区优质水稻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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