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工作,提高审查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省生态环境厅研究制定了《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程序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审批处谭龙 0871-6410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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