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压实园区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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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湘环发〔2022〕1号
发布日期 2022-01-06
实施日期 2022-01-06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湖南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各园区管委会,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压实园区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推动环境质量改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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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压实园区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的通知.pdf 【1.26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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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湖南省园区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通知概览
主题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等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强化园区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提升环境治理水平。
关键内容
1. 总体要求
• 压实园区企业污染防治责任,推动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助力“五好”园区建设和“双碳”目标。
2. 企业责任
• 环保机制:建立责任清单,确保管理、投入、培训、应急“五到位”。
• 合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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