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15)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安徽双赢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琦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维统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宜可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天津理工大学、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树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安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臻成伟业标准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东峰、朱艺、付允、林翎、牛锋、郭瑞忠.董统玺、姚京裕、邹全成、马波伟、王秀腾、赵凯、崔燕、胡彪、杨朔、赵琬莹、顾明明、车磊、刘玉、乔德卫、黄建中、刘先荣、吴宁、林树光、王绵喜、狄旭东、张鹏、张明丽。
本标准规定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基本要求.生产规模和能力、工艺与设备要求,资源回收利用率和能耗,环境保护要求.质量与管理,安全生产,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资源综合利用活动的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服务活动的评价。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