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方案自2025年1月28日起施行,《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桐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桐政发〔2020〕22号)同时废止。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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