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根据四川省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建设现状,借鉴省内外水库动态监管及预警建设与管理成果,由四川省水利厅组织本省水库动态监管预警技术相关单位和专家,依据相关标准完成制定。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有: ——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的总体框架; ——采集与传输技术要求; ——数据存储与共享; ——应用系统建设要求; ——建设管理; ——运行管理。 本规程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写。 本规程的基本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规程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规程由四川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规程批准部门: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规程主持机构:四川省水利厅 本规程解释单位:四川省水利厅 本规程起草单位:四川省农田水利局 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规程规定了四川省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的总体框架、信息采集技术、数据要求、功能要求、设备要求等技术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四川省水利部门主管的大中小型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建设与管理,包括系统建设规划、方案设计、项目实施和验收、运行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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