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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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4-09-29
实施日期 2024-09-29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天津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区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24〕70号)等文件要求,积极引导金融精准支持美丽天津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参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环办科财〔2023〕22号),我局对《天津市2022年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津环财〔2022〕100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天津市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区生态环境局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重点任务,因地制宜、先立后破、主动谋划适宜金融支持的生态环保项目,积极服务企业申报项目,提高项目谋划质量,增加项目储备数量,引导社会资金、金融资金支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我局将加强市级储备库建设,持续深化“政企银”合作,分类争取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同时,我局将从市级储备库中择优选择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项目,推送生态环境部,服务各区和相关企业争取国家支持。
附件:天津市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
2024年9月29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科财处  毛树声
联系电话:87671556)
(此件主动公开)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的通知.pdf 【0.30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的通知》是一份关于天津市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管理的文件。以下是对该文件内容的分析:
1. 总体要求
目的引导金融资金投入,加强金融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持。
重要性对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推动减污降碳等有重要作用。
法律要求项目实施必须依法依规,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2. 项目类型
企业投资项目
生态环境导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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